團康倫理

二、康輔人員須知:

  或許是服務員難當,又有人搞出了一個康輔人員須知。

  康輔人員並不是不需要規則,可是那些規則又淪於太多了。

  就像一本字典一樣,其中所有的我們不一定要全部用到。

  服務員態度和康輔人員須知也是一樣,只是要全部列出來看個清楚,沒有用上的還是不必用。

  因為帶活動的情況實在太多了,用我的方法絕對不夠。

  知道一兩個態度、須知也不太夠。

  所以多看一些其他的書,參考參考才妥當。

  不過我還是要死鴨子嘴硬的說:「團康倫理不一定須要。」

  就像一個活動,不想去注重團體,不是和自己過不去嗎﹖

  把其他的伙伴全部化為敵人,這當然是自尋死路;而像帶活動要不計較成敗嗎﹖

  當然要,否則怎麼會有進步﹖

  成功才能激勵自己,失敗更能剌激自己。

  不可以要掌聲,是想要為善不欲人知嗎﹖

  那去深山修練就好了,又何必來帶活動﹖

  邪惡的人也可以帶團康,就像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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